1.5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(温)水机组


1.5.1 分类
1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(温)水机组(以下简称机组)按使用功能分类,见表1.5.1-1。

表1.5.1-1  机组分类和技术参数
表1.5.1-1  机组分类和技术参数

2 机组型号标记

示例1:型号ZXYI-58。表示直燃型机组,燃用轻油,制冷量580kW,冷水进/出口温度12/7℃,冷却水进/出口温度32/38℃,交替制冷、供热。
示例2:型号ZXQI-116LR。表示直燃型机组,燃用人工煤气,制冷量1160kW,冷水进/出口温度12/7℃,冷却水进/出口温度32/38℃,同时制冷、供热。
示例3:型号ZXQII-1740L。表示直燃剁机组,燃用天然气,制冷量1740kW,冷水进/出口温度12/7℃,冷却水进/出门温度32/38℃,单制冷。
示例4:型号ZXQII-233R1。表示直燃型机组,燃用天然气,制冷量2330kW,冷水进/出口温度12/7℃,冷却水进/出口温度32/38℃,交替制冷、供热,高压发生器加大一号。
示例5:型号ZXYI/QII-291(13/6) (31/37)LRW35。表示直燃型机组,燃用轻油或天然气,制冷量2910kW,冷水进/出口温度13/6℃,冷却水进/出门温度31/37℃,制冷或(和)供热时兼供卫生热水350kW。

1.5.2 技术性能要求
1 机组名义工况条件见表1.5.2。
2 机组在名义工况下测试的实测值与名义值的偏差值,应符合表1.4.2-2的规定(参见1.4章节)。
3 机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8361—2001的规定。
4 机组气密性、液压强度要求等均应符合GB/T18341—2001的规定。
5 机组噪声应符合GB 21—2002的规定。

表1.5.2  机组名义工况条件
表1.5.2  机组名义工况条件

注:1 表中冷水、冷却水侧污垢系数为0.086[(m²K)/kW]。
       2 括号内数值引自生产厂家名义工况数值。

1.5.3 选用要点
1 以制冷量、供热量作为直燃型机组选型的主要依据。如供热量不能满足需求时,根据技术经济比较可选高压发生器加大型机组。
2 采用制冷和供热兼供卫生热水机组(三用机)时,所选择机组应同时满足冷/热水与卫生热水的负荷变化和季节负荷变化要求,并符合实用、经济、合理原则。当卫生热水负荷大、波动大或使用要求高时,应另设专用热水器供给卫生热水。
3 民用建筑内设置直燃机的消防要求,应满足有关国家与地方的防火规范和标准要求。
注:决定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(温)水机组的其它选用因素(包括适用范围,温度确定原则、机组承压、控制功能和产品认证),参见1.4章节对应部分。
1.5.4 施工安装要点
参见1.4.4章节对应部分。
1.5.5 执行标准
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(温)水机组》GB/T18362—2001。
《溴化锂吸收式冷(温)水机组安全要求》GB 18361—2001。
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GB 21—2002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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